警惕新型就业歧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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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毛海强,姚莉萍.警惕新型就业歧视[J].经济论坛,2006(2):5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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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毛海强 姚莉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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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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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往我国学者对就业歧视类型的研究多是关注于户籍歧视、性别歧视、年龄歧视(对中老年者的歧视,例如招聘中较普遍的“35岁以上现象”)、学历歧视、经验歧视、身高歧视、容貌歧视以及姓氏、血型或基因的歧视。现在在我国劳动力市场上有几种新型的就业歧视已出露端倪,个别新型就业歧视类型的影响范围还比较广,因此需要引起我们的警惕,它们是对低年龄者的歧视、婚姻歧视和过往收入歧视。一、三种新型就业歧视形式就业歧视一般是指根据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观点、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所造成的任何区别、排斥或优惠,其结果是取消或有损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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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就业歧视 年龄歧视 劳动力市场 户籍歧视 学历歧视 影响范围 中老年 招聘 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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