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巨灾风险的保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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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勇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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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金融学院,广东,广州 51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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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巨灾风险对社会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也是保险业深为顾忌的风险。如果能够建立巨灾风险的保障机制并充分使其发挥作用,不但可以促进全社会的协调稳定发展,凸显出保险的“社会稳定器”作用,还有利于保险业的良好社会形象的建立,极大地推动保险业的全面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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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巨灾风险 再保险 风险证券化 巨灾保险基金 |
文章编号: | 1002-736x(2005)06-01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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