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试论税收代位权
引用本文:崔雪松.试论税收代位权[J].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2009(5):105-107.
作者姓名:崔雪松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摘    要:税收代位权对加大税务部门清理欠税的力度,切实防止税款流失有着重要的意义。但税收代位权在构成要件、诉讼参加人等方面与传统的代位权并不尽相同。税收代位权诉讼应该采用民事诉讼方式,而不采用行政诉讼方式。把税款滞纳金理解为税收不仅可以在理论上避免纷争,在制度实践上也有其价值。

关 键 词:税收代位权  构成要件  滞纳金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