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经济中合同的履行──评皇台酒厂与东亚集团的一起经济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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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改莲.论市场经济中合同的履行──评皇台酒厂与东亚集团的一起经济纠纷[J].发展,199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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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改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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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论市场经济中合同的履行评皇台酒厂与东亚集团的一起经济纠纷魏改莲1994年12月至1995年,广东东亚集团与甘肃武威皇台酒厂分别签订了三份补偿贸易合同。合同约定,东亚公司向皇台酒厂投资人民币总计2000万元,皇台酒厂在一定时间内补偿供给皇台酒及皇台贡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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