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小税种征管 做好大税收文章——由张家界小税种征管情况引发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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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龚少雄,向雁林.规范小税种征管 做好大税收文章——由张家界小税种征管情况引发的思考[J].湖南地税,2009(3):2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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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龚少雄 向雁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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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张家界市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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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1994年税制改革后,从目前来看,地方税务系统共管理营业税等11个税种5个费金。习惯上,我们将总额较大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称为“大税种”;而对额度较小的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城市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称为“小税种”。近日,我们对小税种的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和观点,希望能对全系统的小税种管理、确保税收任务平稳增长起到作用,文中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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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小税种征管 税收任务 张家界 地方税务系统 文章 管理情况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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