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在办理抵押担保贷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个人的几点浅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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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志飞.信用社在办理抵押担保贷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个人的几点浅见[J].广西农村金融研究,198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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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志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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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象州县妙皇营业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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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对信用社今年发放的部份抵押、担保贷款进行了一次调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壹: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合同内容不完善,合同种类手续不全.1,按照要求,办理抵押、担保贷款,应先由借款者提出借款申请(书面形式),并提供其他有关材料,经有关人员审查同意后,签订协议书,然后填写借款借据,办理贷款.可我所看的十七笔贷款中,只有一笔是比较完满、符合要求,其余的既无借款申请书,又无抵押、担保协议书,只是填写了一份“贷款借据(合同书)”,在借据上只填写了一些有关担保,抵押之类的文字,以此代替协议书.这些条文中又没有按合同的格式、要求写明借贷(或保证人)双方各自的权力、义务、违约的处罚和其它应注意的事项等,这显然是不符合《借款合同条例》实施细则的精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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