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导向下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分方向培养模式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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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金英.就业导向下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分方向培养模式研究[J].哈尔滨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4):3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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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金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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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广东 广州,51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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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就业为导向的法律事务分方向培养模式"即分类培养模式,定性为短期内有针对性的精专化培养。首先,结合就业群确定出书记官、法务秘书、基层法律服务、律师助理、非专职法律工作五大职业培养目标;然后,在此基础上设置相应的五个小专业方向,并配套相应的专业课程体系。该模式的有效运作离不开全程式就业指导基础上的职业定位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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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职法律事务专业 就业群 专业方向 分类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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