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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食品,从此真味无“香”
引用本文:毕铭卓.宝宝食品,从此真味无“香”[J].大众标准化,2008(12):19-20.
作者姓名:毕铭卓
摘    要:2008年11月19日,卫生部发布《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香料使用规定》,要求0~6个月以内婴幼儿的配方食品中禁止添加任何食用香料,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荚兰豆浸膏,最大使用量分别为5mg/100ml、5mg/100ml和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关 键 词:谷类食品  婴幼儿配方食品  乙基香兰素  食用香料  香荚兰豆  生产需要  卫生部  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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