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法律职业教育模式的路径选择 |
| |
引用本文: | 刘树桥.高职法律职业教育模式的路径选择[J].企业家天地,2008(7). |
| |
作者姓名: | 刘树桥 |
| |
作者单位: |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 |
摘 要: | 高职法律职业教育模式的构建必须以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法律技能型人才的理念的养成为前提。围绕如何培养高素质法律技能型人才进行教育模式的探索,要提升对"双师型"教师的价值认同,强化实训基地的建设,设置适应市场需要和符合社会发展的专业,打造保证学生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得渠道,形成以高素质法律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为核心的教育模式,拓宽高职法律院校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
关 键 词: | 高职法律院校 职业教育模式 法律技能型人才 法律实训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