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净”村账“白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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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裕新.“洗净”村账“白条”[J].农村财务会计,20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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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裕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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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在江苏省启东市纪委组织的村级"白条"专项治理检查时,吕四港镇平东村2012年11月10号会计凭证里两张等金额单据引起检查组同志的注意,一张是领款人、证明人、批准人齐全的"白条"支出报销凭证:南公墓浇水泥场地250m2×75=18750元,另一张是付款方为吕四港镇平东村村委会,金额同为18750元的南公墓水泥场地工程款税务(代开)发票,无任何人签字.原来,村会计到镇农经站结报这笔费用时,镇上因拒绝"白条"支出报销凭证,后由村会计叫施工方到税务机关开来正式发票(附2张照片),为简化重新签字手续,便将两张等额凭证一并装订入账.这是该镇整治村级"白条"入账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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