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检法实施条例》填补快件检验检疫法规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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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家畅.新《商检法实施条例》填补快件检验检疫法规空白[J].中国检验检疫,2006(6):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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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家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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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商检法实施条例》于2005年8月31日颁布实施。该条例涉及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的条款共有5条11处,对出入境快件企业的市场准入、出入境快件的报检主体、报检方式以及快件运营企业的报检范围、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等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填补了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的法规空白,为快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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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验检疫管理 检疫法规 实施条例 空白 填补 商检 出入境 市场准入 法律义务 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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