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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伊犁回屯的户籍租税制度与基层组织
作者姓名:李德政
作者单位: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
基金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科学项目“清代新疆的赋役制度与基层社会组织研究”(13YB14);石河子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中青年科研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国家法制统一下的‘因俗而治’:清代新疆的治理”(RWSK12-Y14)。该文是其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清代伊犁回屯是清朝政府的一个创举。回屯合户籍制度、租税制度和基层组织于一体,其三者之间是一种互动的关系;回屯在重塑当时维吾尔族原有社会结构的基础上,形成了人口居住、土地占有和租税责任高度结合的机制,实现了基层社会控制的一元化格局。

关 键 词:清代  伊犁回屯  户籍租税制度  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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