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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工企业所得税基数包干问题的建议
引用本文:洪锋.森工企业所得税基数包干问题的建议[J].林业财务与会计,1994(6).
作者姓名:洪锋
摘    要:森工企业根据中共中央中发(198)20号文件精神,从1987年起,实行所得税基数包干,超包干基数部分企业与主管局六、四分成,这一制度的实行,不仅有利于森林资源的管理,同时也促进了森工企业的发展。《通则卜《准则》实施后,财政部明确指出:森工企业执行《农业企业财务制度》和《农业企业会计制度》,《制度》第五十八条规定:……实行财务包干办法的国有企业按包干办法上缴利润。在《林业企业新旧财会制度衔接转换问题与指导》一书中,第四章也指出:……实行财务包干和实行所得税基数定额上交、超基数近还办法的森L企业,“八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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