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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管制寻求立法支持
引用本文:薛兴华. 电信管制寻求立法支持[J]. 中国电信业, 2002, 0(6): 28-30
作者姓名:薛兴华
作者单位:江苏省通信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摘    要:世界各国的电信改革大都经历了邮电分设、政企分开、公司化改制、设立管制机构、引入竞争和实行股份化与私有化等阶段,其共同特点就是电信立法先行和按照世贸组织全球基本电信协议推动电信改革,一般都需要近10年时间.而我国电信改革从1998年邮电分营到2000年政企分开及2001年建立管制机构,只用了三四年的时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行业政策与管制理论滞后,电信立法与行政执法脱节,现行法规难以指导我国电信改革和对外开放及应对加入WTO面临的诸多问题.2001年,全国各省区市的通信管理局成立后,承担着日益繁重的电信管制任务,但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执法依据,在调整电信与社会方方面面的关系中没有充分的政策支持,目前很难对整个通信行业实行有效的监管.

关 键 词:中国 电信 入世 立法 三网融合

Telecommunications Regulation Seeks Legal Support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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