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CEPA之力吸引港资发展商 北京还须改善投资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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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燕军.借CEPA之力吸引港资发展商 北京还须改善投资环境[J].北京房地产,2003(10):4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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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燕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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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6月29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又称CEPA)在香港签署。自2004年1月1日起,内地将进一步向香港开放服务业的主要内容中,涉及到房地产行业的条款包括:允许香港公司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涉及自用或租赁资产的高标准房地产项目服务;允许香港公司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以收费或合同为基础的房地产服务。这两项条款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香港发展商进入内地房地产市场的门槛。业内人士普遍认为CEPA签署之后,香港发展商将加大在内地投资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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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CEPA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投资环境 房地产市场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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