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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设计标准与发展方向
引用本文:陆磊.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设计标准与发展方向[J].南方金融,2006(9):4.
作者姓名:陆磊
摘    要:通常,理论上认为金融监管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共监管具有共同性,即监管是为了遏制垄断、防止外部性和解决不对称信息问题(Freixas和Rochet,1997)。但是,正如Brot和Thakor(1993)的研究所指出的,金融监管本身会带来某种社会成本,比如成为金融机构的“俘虏”,因此需要某种最优监管规则设计。更为绝对的观点来自自由银行学派,‘监管对金融安全是不必要的,甚至可能是有害的”(Caple、Goodhart和Schmadt,1994)。当然,考虑到中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特殊性,有理由认为,金融监管在现实中既具有存在的必要性,也具有优化的可能。结合现有的理论认识,笔者认为,金融监管体制效果的评判标准有三点:第一,监管体制是否有利于保护最大多数中小存款人、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关 键 词:金融监管体制  中国金融  设计标准  不对称信息问题  改革和发展  中小投资者  社会成本  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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