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本刊讯: 10月上旬,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好 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意见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精神,农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有关国家重点扶持一批龙头企业,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精神,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 (局 )、农委、计委、经贸委、财政厅 (局 )、外经贸厅 (局 )、国税局、地税局、证监会各派出机构、中国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