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本刊讯: 9月中旬,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农业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办公室、委员会)、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审计厅(局)、税务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两级不良债务清理工作的意见》(国纠办发 [2000]7号),全文如下: 认真清理各级乡镇政府、村委会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不良债务,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的稳定。国务院办公厅去年下发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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