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合作化以后建立的各级经营管理机构,文化大革命中严重削弱,至今尚未完全恢复,必须尽快健全起来,以适应加快农业发展和现代化的需要。大家建议:各省、市、区一律设立农委,同时是党委的农村工作部;地、县两级也设置适当机构,如在党委设立农村工作部,也可以兼任政府的农委。为了加强人民公社经营管理工作,省农委和农业厅要设公社管理处;地、县设公社管理科,并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人数多少要根据省、地、县的大小决定,从现有干部中调剂解决。公社建立经营管理站,按规模大小,每站设专职干部二至三人,规模很大的公社,可以适当加多。要指定一名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