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河乡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农民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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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淑梅,袁峰林.雅河乡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农民负担[J].农业经济,199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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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淑梅 袁峰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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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桓仁县雅河乡政府
(崔淑梅),桓仁县雅河乡政府(袁峰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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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桓仁满族自治县雅河朝鲜族乡党委和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当做一件大事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取得了明显效果。1994年全乡农民负担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3.35%,比上一年下降0.45个百分点,低于国家规定标准1.65个百分点。在负担总额当中,有42%由集体收入支付,农民只承担28.4万元,人均负担14.88元,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95%。联合、大泉眼两个村,农民负担全部由集体收入中支付,完全不用农民掏腰包。湾湾川、南边哈达等5个村的管理费和村干部工资报酬全部由村集体收入中支付,不向农民摊派,受到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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