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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古代中和审美形态在钢琴表演中的体现
引用本文:于洋,马蕾,郑开伦.浅析中国古代中和审美形态在钢琴表演中的体现[J].泰山乡镇企业职工大学学报,2008,15(1):29-29.
作者姓名:于洋  马蕾  郑开伦
作者单位:1. 山东艺术学院,舞蹈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2. 泰山学院,音乐系,山东,泰安,271021
摘    要:中国的传统文化在数千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文化精神、意识形态和价值取向,产生了丰富的艺术门类和艺术成果,在此基础上,出现了大量的审美形态和审美范畴。这些审美形态在经过不断产生、发展和成熟的过程后,逐渐形成了中和、气韵和意境这三个较有代表性的基本审美形态。其中,中和这一审美形态是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根本,也是最初的审美形态。它几乎与中国传统文化同时产生,一直贯穿在中国古代审美形态的发展过程中。这在音乐表演方面也体现得淋漓尽致。早在先秦时期,儒家、墨家、法家、道家等各家都曾提出自己的音乐美学思想,直到音乐生活丰富多彩的今天,中和在某一程度上依然是音乐表演者追求的目标。一、中和的基本内涵中和的“中”的基本意思就是对立的两个因素或两个极端的中间。对于“中”的重视反映出中国人最根本的思维模式,也就是合二而一、对立中求统一的思想,即中庸之道。《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中气以为和。”孔子曾在《论语》中记载: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孔子的这个审美标准,用一个字概括就是“和”。就是说,艺术包含的情感必须是一种有节制的、有限度的情感。可见,“和”是“中”的衍生、发展。它不但...

关 键 词:多样性  音乐表演者  审美形态  演奏者  天人合一  真实性  中国古代  钢琴表演  中和  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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