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以物抵贷亟待完善
引用本文:薛玫.以物抵贷亟待完善[J].财会月刊,2004(8):35.
作者姓名:薛玫
作者单位: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陕西分所
摘    要:为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力,1999年开始,我国先后成立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进行剥离.在此过程中,以物抵贷收回贷款逐步成为商业银行清收不良贷款的重要方式之一.所谓以物抵贷,是指商业银行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无法以货币资金履行债务,银行为保全贷款而以债务人、保证人或第三人的财产抵偿贷款本息,最终以变现所得收回贷款本息的行为.而抵贷资产则是银行以物抵贷受偿并依法取得产权或处分权的财产.目前,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收取的抵贷资产已近1000亿元,其余额还有不断扩大之势.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