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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引用本文:金永.融资性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增值税会计处理[J].财会月刊,2010(5):23-24.
作者姓名:金永
作者单位:海南师范大学,海口,571158
摘    要:《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冲销财务费用。这里,实际利率是指具有类似信用等级的企业发行类似工具的现时利率,

关 键 词:销售商品收入  分期收款  融资性  会计处理  增值税  企业会计准则  实际利率法  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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