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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售黄金与“黄金潮”
引用本文:洪葭管.抛售黄金与“黄金潮”[J].中国金融,1989(10).
作者姓名:洪葭管
摘    要:黄金,被人们认为是财富的象征。金有黄金、白金之分。市场上买卖的金货,例如1921年正式成立的上海金业交易所规定的交易金货包括:国内矿金、各国金块金币、标金、赤金。平时成交的买卖,即是以标金为主。所谓标金,是标准金的简称,系由各种金货熔铸而成,长约2寸,宽厚各约5分,形状象长方小砖。本文所述的被用作抛售的黄金就是这种标金。抛售黄金的由来国民党政府在1935年实施法币政策时,虽禁止白银的买卖流通,但对黄金仍允许自由买卖。到了全面抗日战争爆发,金价逐渐昂涨,国民党政府财政部乃于1938年10月公布“限制私运黄金出口及运往沦陷区办法”,实施金类收兑,不准私人自由买卖黄金;1939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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