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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被害人陈述
引用本文:苏韦.论被害人陈述[J].天津市职工现代企业管理学院学报,2014(1):18-19.
作者姓名:苏韦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安徽合肥230601
摘    要:刑事被害人做为刑事诉讼的当事人之一,具有当事人和实质证人的双重诉讼角色。虽然没有必须出庭的义务,但却有权全程参与刑事审判,证人必须是当事人以外的人,这就造就了我国刑事被害人地位的尴尬现象。只有被害人陈述制度存在的问题得到解决,才能使被害人陈述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和作用。

关 键 词:刑事诉讼  被害人陈述  证人证言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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