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废旧物资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引用本文:杨体军,王金兰,时浩庭,袁晓媛.废旧物资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政监督,2007(11).
作者姓名:杨体军  王金兰  时浩庭  袁晓媛
作者单位:财政部驻吉林专员办,财政部驻吉林专员办,财政部驻吉林专员办,财政部驻吉林专员办
摘    要:200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免税的优惠政策,即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销售环节增值税,同时,使用废旧物资的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凭从回收企业取得的废旧物资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金。此项政策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国家税收政策对废旧物资经营行业的扶持和优惠,体现出我国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的战略意图,同时为发展循环经济起到了促进作用,从而也为废旧物资经营单位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但此项政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尚有不完善的地方,如少数纳税人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偷逃税款,扰乱经济和税收秩序等问题亟待解决。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