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马克思地租理论的现实意义
引用本文:丛松日.论马克思地租理论的现实意义[J].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5(2):19-21.
作者姓名:丛松日
作者单位:青岛大学,山东,青岛,266071
摘    要:农民是我国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必须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揭示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地租的一般规律。根据马克思关于土地所有者与经营者斗争的观点,在我国应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制,确保级差地租Ⅱ归土地承包者所有。根据马克思关于级差地租Ⅱ的各种组合情况,即农业生产丰收或歉收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对策,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

关 键 词:市场经济  地租理论  级差地租Ⅱ  土地承包者
文章编号:1008-2670(2005)02-0019-03
修稿时间:2005年1月11日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