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有计量问题的气瓶如何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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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永远.销售有计量问题的气瓶如何处罚[J].中国技术监督,2010(1):2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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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永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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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建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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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10月9日,A县质监局对辖区内的一家瓶装液化气销售点B液化气供应站进行计量监督检查,发现现场库存有4只液化气实瓶(标注净含量:14.5公斤),按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定》的规定,由A县计量所计量人员对4只瓶进行称重,实际净重为12.90公斤、12.95公斤、12.80公斤、16.00公斤,当事人对计量称重结果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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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计量问题 销售 处罚 气瓶 计量监督检查 定量包装商品 液化气 计量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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