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企业批零兼营业务的核算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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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延松.商品流通企业批零兼营业务的核算方法[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199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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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延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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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农村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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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商品流通企业批零兼营有两种情况:有的是零售企业批零兼营,有的是批发企业兼营零售业务。从乡镇企业来看,多数是前者。商品流通企业批零兼营业务的核算,有两种方法,即批零合一核算和批零分开核算。在实际工作中,零售企业批零兼营,一般采用批零合一核算,也可以采用批零分开核算;批发企业兼营零售业务应是批零分开核算。现在对两种方法分别作些介绍。(一)批零合一核算,即批发商品与零售商品不分开,统一采用售价金额核算的方法。售价金额核算,又称“售价记账,实物负责制”,是按实物负责人和售价金额对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化进行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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