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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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适应外汇市场发展的需要,促进外汇指定银行完善汇率风险防范机制,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调整外汇指定银行的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政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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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外汇管理局 银行结售汇 头寸管理 外汇指定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 国有商业银行 风险防范机制 外汇管理部 政策性银行 市场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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