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P600与我国信用证法律适用的若干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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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娄钰.UCP600与我国信用证法律适用的若干问题[J].对外经贸实务,2008(2):7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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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娄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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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财经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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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参照UCP500(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填补了我国信用证立法的空白。然而,于2007年7月1日实施的UCP600(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6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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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法律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 UCP500 国际商会 《规定》 纠纷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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