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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我国法务会计的现实思考(上)
引用本文:张福康.发展我国法务会计的现实思考(上)[J].江苏商业会计,2006(5):3-5.
作者姓名:张福康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管理学院
摘    要:法务会计是指由熟悉会计和法律的专业人士运用财务、会计、法律等专门知识和技能,对财务事项中的法律问题进行解释与处理,并为法庭提供相关证据的一门法学与会计学交叉的新兴边缘学科。它与传统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相比,具有以下四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面广。凡经济纠纷、诉讼案件中涉及会计事项认定,都与法务会计有关。法务会计主要存在三大领域: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司法机关及国家审计部门。其内容包括公司内贪污调查、电子商务真实性调查、资产追踪、保险赔偿责任理算、税收理算、海损理算、司法会计检验与鉴定等。二是针对性强。法务会计主要是对特定案件所涉及的会计资料进行分析,调查有关涉嫌犯罪行为,证明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执行结果,并对经济损失、财产分配等法律诉讼提供帮助。三是业务专业性。为了查明法律事项涉及的财会事实,法务会计人员必须依照《公司法》、《诉讼法》、《证据规则》等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规定对案件所涉及的会计资料、审计报告等进行检查与验证,如果有冲突必须以法律规定为准。但是,司法人员及当事人对专业性很强的会计行业规范知之甚少,往往不予参照,有时还会造成司法人员的职业判断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的分歧,这就需要既懂会计又熟悉法律的法务会计人员依照法律标准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四是法律事项性。

关 键 词:法务会计人员  传统财务会计  社会中介服务机构  《证据规则》  《公司法》  法律问题  诉讼案件  会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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