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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约束与制度约束
引用本文:安国勇.财产约束与制度约束[J].现代企业,1996(7).
作者姓名:安国勇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
摘    要:国有企业缺乏活力的深层原因,不在于激励机制的缺乏,而是因为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约束机制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财产约束;二是制度约束。企业效率低下,是缺乏这两种约束的必然结果。 财产约束,是由财产的不同所有权和财产的不同安排对人类行为产生的约束;制度约束,是由法律、规章、传统等对人类行为产生的约束。要建立有效的财产约束,需要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明确被监督者在企业拥有的相应财产,企业的效率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效率提高其财产也相应增加;二是要使监督者也必须是企业固定投入的所有者,必须能够占有剩余权益,否则他将缺乏作为监督者的积极性。应该说,在财产所有权归自然人所有的制度安排下,会存在一个或一些自然人,他们受到自身财产与经营绩效挂钩的约束,集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双重身份于一身,能形成自我监督机制,并使他们对其他成员实施有效监督,基本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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