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合并会计报表编制之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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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柴庆孚.中美合并会计报表编制之比较[J].商业会计,2004(9):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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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柴庆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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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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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满足我国企业集团发展的需要,规范我国上市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财政部于1995年初发布实施了《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但是迄今为止,合并会计报表准则尚未出台。在美国,早在1940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规定上市公司必须编制和提供合并会计报表,这是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并于20世纪70年代,制定发布了有关准则,到目前为止,已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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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并会计报表 编制方法 中国 美国 比较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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