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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
摘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92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为规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制定本办法。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小规模纳税人  出口货物  免税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  免征增值税  进项税额  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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