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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是创建美丽乡村的主体——山东省蓬莱市刘家沟镇董家村创建美丽乡村工作的启示
引用本文:王长亮,张照军.群众是创建美丽乡村的主体——山东省蓬莱市刘家沟镇董家村创建美丽乡村工作的启示[J].农村工作通讯,2014(11):59-60.
作者姓名:王长亮  张照军
作者单位:《农村工作通讯》编辑部
摘    要:<正>自2012年起,山东蓬莱市在烟台市率先启动了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经过两年多的创建,先后评选了21个"蓬莱美丽乡村"和4个"蓬莱幸福社区",带动了全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工作整体上水平。该市通过创建活动,改变的不仅仅是村庄的形象,同时有效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意识,赢得了普遍支持和拥护。蓬莱市刘家沟镇董家村在创建工作中,通过一系列措施,激活了群众的内生动力,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

关 键 词:乡村工作  蓬莱市  山东省  群众  乡村建设  生态文明  参与意识  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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