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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的核心价值与纳税人权利
作者姓名:邢树东  刘超群
作者单位: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内生于税制的税收弹性:优化与创新”(12AJY010)
摘    要:税法的核心价值应是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对等。但因居于最高位阶的宪政税收仅设定义务,进而导致现实中纳税人的维权意识淡薄或权利受损。因此,必须还原、补足属于纳税人的权利并加以保护。

关 键 词:核心价值  税法  纳税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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