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发言人谈完善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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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近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有关完善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政策的决定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增值税运输费用扣除率的通知》。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就完善增值税的两项政策回答了记者的有关问题。根据这两个《通知》规定:从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起,凡年应税销售额在一百八十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应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征收率由百分之六调减为百分之四;从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起,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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