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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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逐步实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和应当依法建账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各单位)应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实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本地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组织实施;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直属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组织实施。各地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确认、发证、复查等的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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