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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B2C在线下载数据类产品所得课税原则
引用本文:李旭鸿,张学博.跨国B2C在线下载数据类产品所得课税原则[J].湖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6):106-110.
作者姓名:李旭鸿  张学博
作者单位:[1]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20 [2]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北京100871
摘    要:跨国B2C在线下载数据类产品的市场规模逐年猛增,其税法问题也日益突出,因而其课税原则有税法上考虑之必要性。公平原则是跨国B2C在线下载数据类产品所得课税的基础原则,因为没有公平原则即无需此类产品所得课税。而效率原则、量能课税原则和居住地及来源地原则是低一个位阶的课税原则,其中量能课税原则是对公平原则的进一步发展。

关 键 词:跨国B2C在线下栽数据类产品  公平原则  效率原则  量能课税原则  来源地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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