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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摘    要:第一条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生产者承担的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和《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家具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家具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三包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第四条本规定是履行三包责任的基本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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