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行纪委书记履职尽责应做到“五个强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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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的各级纪委规定了"三大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监督执纪问责是纪委职责的准确定位,是"五项经常性工作"的精髓和升华,是"三大任务"的实现路径。作为基层行纪委书记,要胜任当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应"想干事、敢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即做到以下"五个强化":一、强化使命意识思想决定行动。有使命意识,就有干事创业的原动力,工作中就永不懈怠。中央纪委全会多次强调,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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