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抵押与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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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邢振东.信用、抵押与企业[J].当代财经,2005(8):1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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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邢振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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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四川,成都,61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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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科斯以来,企业理论总体上都沿用了市场与企业的两分法。这些理论虽然对揭示企业的真相有一定贡献,但其从一开始就忽略了一个基本的问题:既然企业性质与市场交易密不可分,那么市场交易的性质及其发生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呢?经过分析与考证发现,交易发生的前提条件是信用。信用不是“物”而是一种契约关系,建立在客观经济抵押的基础上。对企业而言,信用内含的经济抵押不但粘住了资产所有者赋予企业以生命,而且决定了企业的形态与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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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易 信用 抵押 企业 |
文章编号: | 1005-0892(2005)08-0013-06 |
收稿时间: | 2005-03-20 |
修稿时间: | 2005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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