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资产管理公司“股权退出”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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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可奇 曾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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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法律学院(谢可奇),福建师范大学经济法律学院(曾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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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实现国有企业三年解困的目标,国务院有关部门选择了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债权转股权的尝试,并为此成立了信达、华融、长城等几家资产管理公司以承继这部分国有企业的债权。债转股政策的出台为国企改革注入新的活力。但是,“债转股”把风险从银行集中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而资产管理公司如何在债权转比为股权后,参与企业结构的调整和资产重组,最终出让所持股份,以实现最大资金回收和最小资产损失呢?本文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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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资产管理公司 股权退出机制 资产组合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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