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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相机治理、破产制度与债权人作用--兼论中国破产制度的缺陷及其改革建议
引用本文:宋胜洲,傅彬.企业相机治理、破产制度与债权人作用--兼论中国破产制度的缺陷及其改革建议[J].改革,2005(1):77-82.
作者姓名:宋胜洲  傅彬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北京,100872;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北京,100027
摘    要:从债权人的积极作用及其作用的相机治理机制出发,研究企业进入非正常经营状态,即进入破产程序后引发的债权人发挥积极作用的破产制度的有效性,由于中国破产制度目标模式的限制,债权人的相机治理机制无法落实,导致破产制度的效率不能够充分发挥,也使债权人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由此,需要对我国破产制度进行彻底的改革,树立债权神圣原则,提高债权人地位,从而最大化整个社会的利益。

关 键 词:债权人  相机治理  破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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