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老工业基地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分析与政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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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可权.东北老工业基地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分析与政策建议[J].黑龙江金融,2006(2):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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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可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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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人行齐齐哈尔市中心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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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4月22日,人民银行、银监会正式公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确定国家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为试点单位,分别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试点。标志着信贷资产证券化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将对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产生重要而深渊的影响。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经济成分相对集中,银行信贷存量资产形成原因和占用形态有着特殊的时代背景和区域特征。加快信贷资产证券化进程,对改善东北老工业基地金融资产流动性、丰富不良资产处置手段、进而加大金融支持老工业基地振兴力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应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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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信贷资产证券化 东北老工业基地 可行性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金融市场发展 老工业基地振兴 政策 人民银行 试点单位 国家开发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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