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保险法》的正确适用亟需商法性释法解释——《民法典》司法解释能否适用保险合同纠纷处置
引用本文:祁群.《保险法》的正确适用亟需商法性释法解释——《民法典》司法解释能否适用保险合同纠纷处置[J].上海保险,2021(3):54-57.
作者姓名:祁群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摘    要:《民法典》和相应的司法解释颁布实施后,对我国《保险法》和保险合同实务肯定有影响,但能否直接将《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适用保险合同的纠纷处置,各方观点多有不同,有的说《民法典》是法的典籍,比普通的法律高一级,因此保险合同纠纷首先应当适用《民法典》;有的则认为我国的《民法典》不过是法律的修订汇编成册,废除了一些原民事法律,但没有废除《保险法》和其他商事法律,且与《民法典》同时实施的众多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不是对《保险法》的解释。

关 键 词:《民法典》  保险合同纠纷  《保险法》  司法解释  最高法院  正确适用  商事法律  商法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