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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民事责任归责的第三人范围界定
引用本文:李利.会计师民事责任归责的第三人范围界定[J].财会月刊,2012(21):85-87.
作者姓名:李利
作者单位: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财务处
摘    要:自会计师对第三人责任诞生以来,普通法历史上先后出现三种第三人范围界定标准,即合同相对人标准、已知第三人标准和可预见第三人标准。从我国法律规定、司法实践和国情来看,宜将已知第三人标准作为目前第三人范围的界定标准。

关 键 词:会计师  界定标准  合同相对人  已知第三人  可预见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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