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调整进出口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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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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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越南政府已从2001年5有1日起对大米、化肥、木制品、汽车及摩托车零部件、燃料油等商品的进口政策进行了调整。具体包括: 取消大米出口权限限制,允许所有注册经营粮食或农产品的企业或个人经营大米出口业务。 取消化肥进口权限限制,允许所有注册经营农用物资或化肥的企业和个人经营化肥进口业务。 用国内天然林出产的木材加工的木制品,须经批准后方可出口;允许出口用进口木材加工的木制品,且免交出口税。 只允许进口国内组装所需的汽车、摩托车零部件,以促进国产化程度的提高,且必须是获准进口的大宗贸易,并通过越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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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越南 出口贸易 贸易政策 政策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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