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股权分置改革中的两个会计问题
引用本文:冯先洲.股权分置改革中的两个会计问题[J].新智慧,2006(4):66-66.
作者姓名:冯先洲
作者单位:成都
摘    要:一、关于非流通股股东对价支付的会计处理 对价支付不应该作为当期损益,应视为资本性支出计入资本项目。对价支付与前期投资项目虽有联系,但是该对价并非“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份额的差额”,从本质上说,这是一项由于新的投资所带来的未来资产性收益。因而,在不增加科目的情况下,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单设“流通权”明细科目是较为可取的。

关 键 词:会计问题  股权分置  “长期股权投资”  改革  非流通股股东  初始投资成本  明细科目  投资项目  资本性支出  所有者权益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